(一)立案标准
(二)相关规定
1、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(一)入户抢劫的;
(二)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;
(三)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;
(四)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;
(五)抢劫致人重伤、死亡的;
(六)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;
(七)持枪抢劫的;
(八)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、救灾、救济物资的。
2、携带凶器抢夺的,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3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
4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的批复
5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、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